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致其死亡,饲主被判赔偿130万

龟圈新闻6个月前更新 龟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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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0日发布一起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例。
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致其死亡,饲主被判赔偿130万

2024年底,赵某夫妇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后孩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此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武江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至于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规定,只有在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然而,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形,因此法院对赵某夫妇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对于保险公司的责任,由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需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至韶关中院。经韶关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

法官提醒:每个宠物的主人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都必须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宠物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尤其是在高层饲养宠物,饲养人应当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和看护,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物业管理方也应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延伸阅读

 

夫妻闹离婚争13只乌龟抚养权 法院调解:补偿女方8万元,乌龟归男方

 

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致其死亡,饲主被判赔偿130万

小雷向法官展示宠物店经营证明(武汉东西湖法院供图,央广网发)

“乌龟买回来都是我在养,你管过吗?你懂怎么养乌龟吗?”

“买的时候我也出钱了,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也有份!”

法庭外两个爬宠箱里,13只乌龟正“悠闲地散着步”,全然不知在法庭内,原、被告正因为它们的归属问题争论不休。近日,武汉东西湖法院临空港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诉讼离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夫妻二人对其在婚内购买的13只乌龟的分配达成了合意。

雷明(化名)和梅朵(化名)是一对90后小夫妻,二人于2021年登记结婚。好景不长,2024年7月,梅朵因双方性格不合,矛盾日益增多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翻阅卷宗后,承办法官王君了解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长,没有生育子女,财产也比较简单,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通过电话联系,雷明表示同意离婚,并且对婚内购买的名牌包包、手机等财物分配都没有异议,但是要求梅朵返还其拿走的一批宠物龟。

2024年8月9日,梅朵带着两个爬宠箱来到法庭,雷明一见面就围着箱子,认真仔细地一只只查看乌龟。原来雷明一直经营一家宠物店,有着丰富的宠物饲养、培育经验。今年初宠物店一次性购入了一批乌龟,价值18万元。夫妻俩发生争执后,梅朵擅自将这批乌龟带回了老家。

“法官,梅朵根本就不懂怎么养乌龟,她也没有好的销售渠道,如果这批乌龟给她,她很难卖出去也养不好。”

“法官,我确实不会养乌龟,但是当初买这批乌龟的时候,我也是出了一半的钱,这也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应该有份。乌龟可以给他,但我要求他补偿我10万元。”

“本来是有14只乌龟的,她今天只拿了13只,她可能已经私藏了一只。”

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致其死亡,饲主被判赔偿130万

“我拿的时候就是13只。”

“你们双方都是明事理的人,这些名牌包包、手机还有转账借款的问题上,你们都非常爽快地达成了一致,在这批宠物龟的归属问题上,也希望你们保持互谅互让。雷明是专业的宠物饲养和销售人员,宠物龟归他肯定既利于乌龟的生长,也能最大程度实现商业价值。但是这批乌龟也的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价值18万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应该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规定谈到夫妻相处,从养宠的情绪价值谈到商业价值,终于,在王君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梅朵将13只乌龟返还给雷明,雷明补偿梅朵8万元。临空港法庭当场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乌龟们也终于有了稳定的家。

“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宠物‘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对宠物的处置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只能把宠物作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但宠物是有生命的,夫妻双方在与宠物的日常相处过程中倾注了真情实感,因此宠物与其他财产存在本质区别,不仅有价格属性还有精神属性,故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会综合考虑宠物的购买、日常照料、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为宠物寻找更适合的“抚养”对象。”王君说道。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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